温州市局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27.02.2015  11:14

文化产业统计作为社会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为全面、准确反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温州市局积极探索、优化服务,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一、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基础。 温州市局及时开展县(市、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介绍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方法、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确保各地能全面掌握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认定程序和核算方法。同时,市局还专门对全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了文化产业及相关业务知识专题讲解培训,以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统计业务水平。

二、核准文化产业名录库,确保统计单位不重不漏。 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对所有行业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进行了认真核实核对,并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检索关键字词表》筛选确定文化产业单位名单,确保文化产业单位统计准确无误、不重不漏。

三、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提升评价基础数据质量。 对省统计局采集反馈的文化发展指数(CDI)评价指标数据,市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专门召集19个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全市文化发展指数通报分析会,要求各部门认真核查数据,对差异数据与省里对应部委厅局做好沟通对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联合开展全省各市文化发展指数评价提供基础性数据。

四、推进文化产业核算,为党政考核提供有效服务。 为满足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对2014年度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考核需要,协调市局工业能源处、服务业处,采集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等规(限)上月季度财务指标数据,分别按11个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核算2014年规(限)上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增速及其占GDP比重,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绩考核提供数据支持和有效参考依据,提升了文化产业统计的实效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