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内外兼修”加强改进统计法制工作

10.11.2014  15:55

今年以来,宁波市局着眼“在普法上求深化,在执法上求突破,在整体上求发展”的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目标,坚持对外抓宣传实基础,对内重培训补短板优制度,全面加强改进全市统计法制工作。

一是多形式、拓领域,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组织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认真落实统计“六五“规划,认真制定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充实人员,安排经费,印制宣传册等各种资料向社会、企业与统计对象进行发放。结合“三经普”工作,开展统计普法进村进校入户入企活动,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联合宁波工程学院等高校共同举办统计业务知识与统计法律法规讲座,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统计普法教育。通过“宁波统计”政务微博平台,及时结合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稽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发布统计法制小知识温馨提示,普及具体统计指标内涵、口径等知识;同时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广场宣传活动等开展咨询服务。

二是强意识、提素质,加强统计法制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统计稽查与执法办案实际工作能力,举办有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的统计法制培训班,由市局分管领导亲自授课,并进行了相关知识测试。在此基础上,市局法规处深入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现场进行统计稽查与执法办案程序以及统计法制工作实务知识辅导,切实提高县级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实务技能。

三是严检查、抓立案,补上统计执法短板。 结合国家、省局开展的重点专业数据质量检查(抽查)以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求,组织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劳资及科技、名录库等七大专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全面实现“杜绝统计执法空白单位与消除零经济处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 

四是健制度、优考评,推进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 结合上级统计法制工作要求与全市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评价办法》内容,实现从基础要求向规范制度、依照程序转化,由总体衡量、单向量化向全面质量提升,有力地促进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