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局三管齐下狠抓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14.06.2016  22:12

  为适应全面深化投资统计改革的新要求,强化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乐清市统计局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三管齐下”,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一、开展系列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除举办年报培训会以外,在年初乡镇区划调整后,马上组织8个新增乡镇分管领导和投资统计人员,以及其他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培训。3月2日,与市发改局联合举办了投资统计培训班。3月22日,邀请温州市局投资处何光秋处长就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进行培训。4月25日,组织乡镇(街道)15位统计人员参加温州市投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5月26日,在全市统计工作业务辅导培训会上,又对投资统计进行培训。5月底又组织30人参加温州市统计系统知识更新培训班。 

  二、开展基层走访对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每月联网直报开网之前,每位局班子成员带领专业人员走访对接4-5个乡镇(街道),除指导做好投资统计报表以外,针对投资改革新要求进行业务指导,重点解释主要、易错指标的含义、口径、范围以及取数方法,确保基层数据上报准确。4月开始,分管投资统计工作的副局长对25个乡镇(街道)和部分项目单位进行巡查,6月上旬又联合市发改局对所有乡镇(街道)进行督查,要求投资数据必须要有项目支撑,及时登记台账,做到“一项目一档案”,工程进度单、施工合同、购买合同、付款凭证以及银行支付单等统计原始凭证必须真实,确保投资数出有据。 

  三、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加强投资统计监管力度,即事前对新开工项目入库审批更加严格,要求立项文件有效,施工合同正式,指示牌照片能看清楚,工地照片有近远景,要提交设备(建安)发票扫描件。事中投资报表逻辑审核更加苛刻,要求2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的土地购置费,视情按3至5期分摊计入月度统计;建安投资总计划超过2000万以上的项目,单月建安投资不得超过建安投资总计划20%;其他费用支出(除土地费用外)不得超过投资总计划10%;超概算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能超过投资总计划的20%。事后投资数据质量检查力度加大,按照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温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投资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对于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在数据核查工作中加大依法统计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