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昌明副主任陪同省人大调研组赴甬开展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法调研

03.11.2017  21:26

近日,省民宗委副主任钟昌明陪同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顺江带领的省人大调研组赴甬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法调研。调研组听取宁波市贯彻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汇报,与宁波市民宗、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深入街道、社区,走访少数民族群众,实地考察基层民族工作。

宁波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输入型散杂居地区,全市现有54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共计48万多。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2016年7月,宁波市被评为第一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宁波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并就宁波市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做好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