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对区属单位“一把手”实行经济责任“例行体检”

28.05.2015  20:45

  今年起,舟山市普陀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制度,按照镇(街道)、党政部门、国有企业“一把手”所承担的不同经济责任,分别设计三类表格,实行一年一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体检,要求各镇(街道)、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把手”自行填写《年度经济责任自检表》,内容包括工作职能目标履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

区审计局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履行经济责任自检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重大不实情况,将在审计评价结论中予以反映。截止今年4月底,共有62名党政“一把手”上报了《2014年度经济责任自检表》,成为我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