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发电厂富余排污权指标出让电子竞价公告

12.08.2015  20:32

  

  

  一、出让指标 

  台州发电厂富余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1590吨,氮氧化物2271吨,使用年限:2015年一年。 

  二、竞买资格和条件 

  参与竞买人资格要求:1、拟在浙江省内发展燃煤发电项目的单位,实施后的燃煤发电项目烟气排放必须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合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2、拟在浙江省内发展的燃煤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必须大于300MW;3、已提交《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业务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 

  三、竞价办理 

  请在2015年8月10日前至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杭州市杭行路208号)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并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包括: 

  (1)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营业执照》或相关监管部门签发的机构设立批准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一级公章的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权限的《委托书》。 

  (3)机构印章。 

  三、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拟定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7:30,地点:待定。 

  四、联系方式 

  倪吴忠,0571-28859150,18969071808。 

  

  2015年8月5日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