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要闻5月30日报道:浙江首次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常务副省长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整改报告

01.06.2016  20:58

5月25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代表省政府向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这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并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次由常务副省长来作报告,也充分体现了浙江省政府对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

报告指出,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七方面56类问题,从整改结果来看,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截至2016年2月底,通过审计整改,省本级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0.14亿元,整改率为92.83%;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50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1项。今年1月,省审计厅将省本级截至2015年11 底已办结的17件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同时,对近年来15家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四大方面问题在省政府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告。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从具体整改内容来看,通过整改,一是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金额达19.52亿元。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清退了多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兼职领取的报酬;三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如审计反映的23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已全部投入运行;审计反映的关于进口医用耗材流通环节层层加价问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6家医院利用审计提供的进口医用耗材横向对比数据信息与供应商谈判压价,节约采购成本约579万元,间接减少患者就医负担。四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如针对部分地方“简政”措施未执行到位的问题,涉及的安监部门已停止办理危险物品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住建部门已取消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置条件;有关市已按要求取消了省政府已取消的5项行政审批。五是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如去年10月省监察厅根据9月份政策跟踪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以及骗取套取专项资金问题,对36名干部职工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领导6人。

这次的报告有三大特点,一是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如省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省长李强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李强省长2015年在各类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专报上批示达44次,省政府其他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也多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对重点审计项目认真开展督查督办;省政府还出台有关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等等。二是详细列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对去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哪些整改了、哪些没有整改到位都一一作了报告,既有总体报告,又有具体明细,并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分析了原因,可以说报告很详实。三是对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对各地各部门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要求、对审计机关的要求、问责的要求等。

袁家军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整改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一抓到底,确保应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问题整改“挂销号”制度,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结合今年全省审计系统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着力提高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对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的范畴,并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作为有关部门改进预算拨付、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追责问责。特别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应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47号)等相关法规文件,均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比如,省审计厅出台了《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制订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在“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中进行挂号,明确各项问题的整改内容、应整改金额、整改期限以及责任单位等,并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审计查出问题。2015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分解形成309个子问题进行挂号,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控制。严格把好审计整改销号关,明确问题整改到位的标准及情形,对符合审计整改到位情形的,及时予以销号;对不符合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事项不予销号,真正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截至2016年2月末审计工作报告已整改销号284项。实行跟踪督查机制,对涉及发现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重点审计项目,采取通过实地详细检查方式进行督查跟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未整改到位的25个问题,省审计厅仍在继续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