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出台审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11.07.2016  12:37

为提高审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审计执法队伍建设,促使审计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省审计厅出台了《浙江省审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中参与审计执法业务的在编人员和审计机关临时外借外聘参加审计业务的非审计系统工作人员,是全省审计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规范》强调了审计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应当用联系的、全面的、客观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评判审计事项,对事实负责,不得以偏概全,不得无依据定论。

规范》明确了审计执法人员对数据资料的借用归还、办公设备和通讯设施的使用管理、与他人沟通交流意见的规范要求以及碰到对方不予配合时的应对规范。

规范》规定了审计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同时,还对审计执法人员遵守社会公德、工作着装、工作称谓、工作互访、礼貌用语提出规范要求。

规范》界定了违反规范的情形及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