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审计力促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

14.02.2016  17:19

 

1月20日,遂昌县印发了《遂昌县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以规范县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去年,遂昌县审计局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针对财政专户开设银行账户多、资金均以活期存放等问题,提出了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或招投标、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建议,并通过审计报告、“两个报告”予以了披露,引起财政部门高度重视。

该细则所指对象是特指县级政府性资金在各商业银行的存款,但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国有公司参照该细则制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

该细则明确竞争性存放方式。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采用招投标方式,参与招标的对象为符合监管标准等条件并在遂昌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

该细则确定中标原则。实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和经济发展贡献指标综合加权计分,既考虑存款利息收益情况,也考虑竞标银行对遂昌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采取高分者优先原则。

该细则规定招标程序。财政部门根据资金余额情况制订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年度计划和分期招标操作计划,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发布招标邀请函,设定招标标的,以及投标、开标、评标步骤。

该细则设定了补救措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中,中标银行出现财务恶化、未按承诺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等行为,财政部门提前收回存放资金,并取消3年内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