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审计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

02.03.2016  11:44

 

2月24日至26日,奉化市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五部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这是奉化市清理整顿编外用工的重要环节。2015年奉化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外用工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使用、未公开招聘等问题,提出清理清退不规范使用的编外用工,加强编外用工日常监管的建议。奉化市委、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要求于2016年1月起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进行清理,以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总量控制,杜绝违法用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用工单位清理清退8类人员情况。即:一是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已满退休年龄的;二是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应岗位需要的;三是聘用期间因工作失误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四是长期不在岗或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五是未经编委会核准的编外用工;六是核准的编制数内未经公开招录擅自聘用的;七是聘用期间受刑事、治安处罚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八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被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做好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外用工的管理,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强岗位考核,完善招录、考核、清退等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实行计划申报、核准管理的办法。编外用工严格控制在编委会核定的控制数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薪酬发放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突破或违规变相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