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落实《预算法》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

08.01.2016  16:08

  根据《预算法》的要求,黄岩区今年首次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到农业、交通运输、商业贸易、房地产、建筑施工等企业108户,实现黄岩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全覆盖。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年初黄岩区开展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理清产权关系,摸清国有企业家底,了解当前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现状,从保障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利、规范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究研,并将调研结果应用到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制定《黄岩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范围、预算支出政策等进行了明确,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为实施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及其他有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所监管(所属)企业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操作和执行部门,并对具体职责进一步细化,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完整管理体系。

四是规范预算支出责任。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

 

黄岩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