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中央扶贫资金项目

28.12.2018  17:02

          2013-2018年,全市林业系统扶贫项目为国有贫困林场中央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涉及婺城区东方红林场、兰溪市林场、磐安县园塘林场和磐安县黄檀林场等4个国有贫困林场共6个项目,累计项目资金754.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5万元,自筹资金69.19万元。

  金华市婺城区东方红林场茶厂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和磐安县园塘林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均于2015年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251.69万元,其余项目均未按计划完成。对此市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部署会,下发《金华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林业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要求,确保按期完成。一是加强扶贫项目监督指导。成立督导组,督查和指导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局领导先后6次赶赴各林场督查项目进展情况,要求相关县市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拟发《林业扶贫督查专刊》2期。二是压实扶贫项目主体责任。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扶贫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切实将林业扶贫工作作为本单位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林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进一步强化林业扶贫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促进林业扶贫工作高效开展。

  截至12月份,通过各方努力,现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750.65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5万元已全部落实使用。

(金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