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两男子因非法狩猎17只野生石蛙面临刑事处罚

20.08.2020  16:45

  8月17日,宁海县森林公安联合宁波市森林公安机动刑侦队在宁海县开展打击非法狩猎野生石蛙专项行动,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野生石蛙17只。

  8月17日20时左右,行动小组巡至宁海县梅林街道兰丁村西南面的龙潭水池附近时,发现一辆停在池塘边的汽车十分可疑,巡查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这极有可能是非法狩猎者使用的交通工具,随即实施蹲点布控。一小时后,两名男子手拎一袋疑似野生石蛙进入设伏民警布控视线,民警迅速出击,人赃并获。

  经查,8月17日19时至21时,犯罪嫌疑人丁某飞和犯罪嫌疑人丁某伟以食用为目的,在宁海县梅林街道兰丁村西南面的龙潭水池附近用夜间照明的方式非法捕捉野生石蛙17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海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