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四强化”完善涉能统计监测工作

17.02.2017  14:32

  “十三五”时期是宁波响应浙江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推动和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为服务推进落实宁波“十三五”能源工作规划,宁波市统计局通过四个强化,着力完善能源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跟踪监测制度。 宁波市高能耗企业相对较为密集,这部分重点用能企业体量大、增长快,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市能耗水平变化。为此,宁波市局每个月都固定对这批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将数据全方位进行分析对比,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分析异常背后的各种原因,并将这些数据和情况整理存档,以便观察重点用能企业长期性的发展状况。 

   二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数据质量检查力度。 除每年固定的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宁波市局还要求各区县(市)统计局对重点用能企业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不定期地下发自查表的形式全面了解辖区内企业的用能情况。此外,对于个别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上门检查,现场解决报表中的数据问题。 

   三是强化分品种能源电子台帐的应用。 宁波市局在网上直报首页上设置能源电子台帐模板,要求企业分品种建立电子台帐,在对每家规上工业企业能耗基础数据进行细化和完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各能源品种消耗、产值、综合能耗等指标对规上工业企业能耗数据进行系统性地审核。通过这一举措,企业能源报表中出现的问题会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审核把关,方便能源统计人员准确录入。 

   四是强化能源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 高素质的企业统计人员是确保能源统计工作质量的根本性保障。为此,宁波市局着重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在每年初组织对各区县(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新一年涉能报表制度的新变化新要求传达到位,并通过各区县(市)统计局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企业,通过不断的培训强化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全方位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