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以四强力求统计法制工作实效

27.10.2014  16:40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统计依法行政,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整体能力,市局以“强宣传、强培训、强制度、强执法”,务求统计法工作实效。

强宣传。一是发微博。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制度,结合统计业务知识与统计系统开展的相关工作紧密融合,定时定期利用“宁波统计”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同时配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契机编发专题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利用对企业培训时机组织观看国家局录制的“依法统计之路--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与市局编制的“统计在你我身边”宣传片,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在深化县域统计片区化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上,依托工作站直面企业,深入一线走访与指导,结合具体工作进行系统讲解与宣传,切实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强培训。改变过去集中培训的方式,采取对所属县(市)区结合各单位依法行政中的具体案例,以情景回访与现场模拟进行实务操作辅导,从稽查通知书发出到案件的结案全过程,尤其是对违法案件的取证,询问笔录、案情定性、统计法律条款运用以及案卷建立都进行详细讲解。并对受辅导人员以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形式进行现场测试。保证各项程序完备,案情清楚,用法得当,处罚合理,资料齐全,建档规范。

强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评价制度,及时调整评价内容,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纪律。同时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任务要求与不同工作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清、责任明、要求严、评价实。

强执法。在完善网上执法程序与机制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利用全局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契机,集中开展统计稽查与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典型的违法案件,坚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利用宁波电台“法制时空”栏目进行“以案说法”,有力地增强了统计法律的威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