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五个强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15.03.2017  15:00

  日前,宁波市局制定印发《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强调坚持“五个强化”,全面部署推进全市依法治统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巩固依法统计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是强化普法力度,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按照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教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途径,通过微博、微信、一套表平台、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约谈、案件曝光、统计信用公示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继续推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进一步促进统计法治公开课等宣传活动常态化。 

  三是强化统计执法,维护依法统计秩序。贯彻落实《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探索并实施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办法,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备案通报和整改成效“回头看”。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对县级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要求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不力、经济处罚案件空白地区的重点检查。同时,加大对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的落实检查。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统计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以及国家、省局出台的新制度、新办法,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切实提高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交流互动、评培结合的评查方式,提高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案源、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制作笔录等方面的工作技能,强力打造一支精通业务、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五是强化诚信建设,打造统计信用体系。结合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和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修订完善《宁波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实施意见》,适时调整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完善统计信用机制,实施统计信用奖惩办法,建立信用奖惩跨部门联动机制,对统计失信单位、严重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适时在宁波统计信息外网、信用宁波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