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局推五项关键制度为依法治统建轨铺路

09.02.2017  19:36

  宁波市统计局在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通过制定和推行五项关键制度,着力健全区域法治运行机制,提增统计执法能力,增强统计普法效果,培育依法统计意识,为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统建好制度之轨,铺实规范之路。 

  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部署,推进统计执法全流程法制化、规范化运作,宁波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宁波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与行政执法活动,界定重大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处罚款额数;并对法定审核制度的程序进行规范;同时对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未按《制度》规定程序办理导致出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行为明确相应追责办法。 

  推统计失信黑名单制度。为全面推动实行统计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制定实施《宁波市统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暂行)》,对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收集上报,并将统计黑名单信息在“信用宁波”网站进行公示。 

  推统计信用奖惩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诚信意识,制定印发《宁波市统计信用奖惩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统计诚信单位、统计失信行为的认定进行了明确,对统计失信行为进行了分类,对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方法进行了规范,对激励与惩戒办法进行了明确。根据《办法》,公示确定116家企业为宁波市首批统计诚信单位称号,有效发挥了对依法诚信统计的正向激励作用。 

  推稽查执法与双随机抽查制度。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创新统计管理方式,减轻统计监管对象负担,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宁波市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则》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定义、工作原则及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为确保统计执法检查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推统计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研究制定宁波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清单分统计法律、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个方面具体明确了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理清了面向系统内部、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宣传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内容,细化了统计法治宣传的内容以及具体实施途径。该清单的制定,全面清晰的界定了统计部门的普法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普法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