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出台的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效果如何?27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存放189亿元

28.01.2016  07:23

单位公款,因为额度比较大,往往是各家银行争抢的“香饽饽”。如何将公款纳入“旗下”存放,银行也是使出浑身解数,动用亲情、友情攻势的不在少数。由此衍生出的一个问题的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现象近些年屡屡发生。

去年8月,杭州市率先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并要求“单位原有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存放的公款,应重新组织招标,并于年底前完成;其中,有协议约定的,协议期满后按规定组织招标。

如今,新政出台已经快半年时间,取得的成效如何?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纪委获悉,截至去年年底,杭州市27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累计实行竞争性存放的公款金额达189亿元。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已招标公款实现的保值增值和保障廉洁效果非常明显。”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杭州市已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滨江区首期集中招标为例,该区财政局通过邀请21家银行一级支行参加招标,经评委组现场审核后,遴选出18家符合投标资格的支行,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评委组按照高收益率优先的中标规则进行评标,最后共有北京银行滨江支行等11家银行中标,中标总量20亿元,其中最高年收益率6.3009%,最低3.9%,平均中标年收益率4.7246%。

通过实行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滨江区首期20亿元财政资金的年收益额达9449万元,相比原预期收益额2300万元增加了3倍多,极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收益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通讯员 何苹红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