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公款为何要竞争性存放 20亿财政资金年收益比预期增加3倍

28.01.2016  09:44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27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累计实行竞争性存放的公款金额达189亿元。

去年8月,我市出台制度规定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已招标公款实现的保值增值和保障廉洁效果非常明显。”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具体实践来看,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既能有效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去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又能盘活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更加保值增值。

以滨江区首期集中招标为例,最后共有11家银行中标,中标总量20亿元,其中最高年收益率6.3009%,最低3.9%,平均中标年收益率4.7246%。通过实行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滨江区首期20亿元财政资金的年收益额达9449万元,相比原预期收益额2300万元增加了3倍多。

公款竞争性存放,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同时,较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谋利问题,实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目的和效果。”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何苹红 记者 郑莉娜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