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二七区块房屋征收依法实施首例强制执行

22.09.2015  12:34

      日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指挥部、区行政执法分局、城西街道、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对位于二七区块联谊巷15号的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腾空和拆除。这是二七区块房屋征收启动以来,第一例司法强制执行腾空和拆除。

  据了解,被强制执行的房屋未经产权登记,户主对房屋征收按无证评估补偿意见较大。工作组人员先后数十次上门反复解释做工作未果,一直没有签约。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今年3月7日婺城区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9月7日,向其送达催告通知,但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经金华市中级法院裁定,在前期工作和司法程序到位的基础上,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腾空和拆除,共计拆除房屋118.5平方米。

  据悉,到目前为止,二七区块累计签约私房4822户,签约率达98.90%,共拆除房屋面积31万平方米。该区正在集中精力依法攻坚,争取“句号工程”早日划上圆满句号。(金华市婺城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