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超前推进镇(街道)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成效显著

21.10.2015  23:35

2015年1月,奉化市11个镇(街道)的权力清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正式公布,为规范基层行政权力、实现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具体公布情况为:溪口镇共性权力66项(其中审核转报30项),特有权力145项;莼湖镇共性权力70项(其中审核转报34项),特有权力12项;松岙镇共性权力69项(其中审核转报33项),特有权力14项;其余各镇(街道)共性权力72项(其中审核转报36项)。

该市作为全宁波大市第一个公布镇(街道)权力清单的地区,为全宁波市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样板;审核和运作过程中的具体做法也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受到省、宁波市编办的大力肯定,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李浙闽还专程来溪口对奉化市镇(街道)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该市的主要做法有:

一、启动部署“早”,走在全市前列。2014年4月24日,奉化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梳理工作与市级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同步启动,走在全宁波前列。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印发了《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南》,召开了由市长亲自进行动员讲话的全市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了由宁波市编办、法制办相关领导主讲的业务培训会议,确保镇(街道)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迅速启动、快速落实。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市长领衔,编办牵头,市府办(法制办)、发改委、纪检(监察)、财政局、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搭建沟通和审核平台。三是强化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各镇(街道)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镇(街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组建相关工作班子,  落实专人负责。

二、审核效率“高”,做到首家公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尽心履职、密切配合,按照“三报三审三回”的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镇(街道)权力清单梳理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基本完成梳理任务,于2015年1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一是实行四级会审机制。首先,镇(街道)实行领导班子会审,上报各阶段材料前均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其次,审核部门实行系统内统一会审,上下联动,统一口径;再次,每一阶段各部门审核意见汇总后,部门联席会议实行联合会审,形成共同意见;最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提请市政府进行会审,确定最终的镇(街道)权力清单。二是实行五项审核机制。以“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为原则,实行使用频次统计机制、全方位比对机制、分类上报机制、实地沟通衔接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机制等“五项审核机制”,着力提升审核效率。三是实行面对面对接协调机制。审核期间,反复与各镇(街道)实地对接协调,特别在“二审”期间,与各镇(街道)集中进行了面对面对接,就权力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比对,对异议事项进行现场研究、解决。

三、攻坚力度“大”,破解四个难题。一是破解了梳理标准缺乏的问题。因长期对自身权力缺乏研究,镇(街道)对梳理标准存在认识偏差。为此,明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内部管理和不涉及审批、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权力行使的日常管理事项不列入;只有初审权,没有最终审批权的事项,列入审核转报;市级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镇(街道)也要相应取消,确保上下一致。二是破解了事项差距较大的问题。因缺乏可参照的样本,“一报”时各镇(街道)上报的权力事项差异较大。为此,在反复征求意见、参照横向经验基础上,形成相对统一的镇(街道)共性权力和特有权力两块模板,大力提升了梳理效率和质量。三是破解了下放权限无法承接的问题。卫星镇和中心镇承担着市级部门下放的一部分权限,但由于力量不足、专业性较强等问题,部分权力未实际实施。针对该问题,编办协同法制、发改等部门与放权单位进行深入对接、座谈,对镇(街道)可以承担的事项继续列入清单,并督促做好承接工作;对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难以承接的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或收回。四是破解了镇和街道权力差异的问题。法律法规赋予街道的行政权力要比镇少很多,但街道实际承担着和镇基本一样的工作职能,如果相关权利无法纳入,不利于街道工作开展。针对该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将镇、街道的权力事项暂时予以统一,确保职权履行一致。

四、运作机制“实”,积累实践经验。一是率先出台权力运作配套制度。在宁波大市率先出台了《奉化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化市行政审批权力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奉化市行政监管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了行政权力运作的程序、要求、问责等内容,为落实镇(街道)权力清单夯实了制度保障。二是全面推进权力承接平台建设。将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市级部门依法交办、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集中将村级社会服务事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三是大力强化基层执法力量配备。在各镇(街道)组建行政执法中心,即作为市行政执法中心的延伸机构,又是各镇(街道)的办事机构,并将市场监管、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已设的派驻执法队伍进驻行政执法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为确保镇(街道)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更多成效,将进一步抓好下步工作。一是对照省里的镇(街道)权力清单模板,对已公布的镇(街道)权力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比对、再规范;二是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探索推进镇(街道)责任清单工作,全面理清镇(街道)的权力和职责,规范权责运行;三是探索镇(街道)便民服务、综治、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权力承接能力,着力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力量强化,执法效能提升。(奉化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