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市三大举措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28.03.2016  17:15
 

一是构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市级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在设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基础上,增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推行每周一至五律师窗口坐班制,为群众提供综合专业的法律服务。镇(街道)级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依托,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制,规定每周值班不少于两个半天,并在宁波大市率先推出《奉化市公共法律服务登记薄》,要求一窗一本、一事一记,实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统一进驻、规范设置、定期值班”的目标。村(社区)级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推行人流密集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上墙。把“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实现24小时畅通,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提供线上法律服务。全面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梳理六大类30个子项,制作成《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向社会公布,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2015年,全市共制作设置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378块,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册8000余份,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343人次。
    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推动城乡法律服务提质扩容。搭建各类专业服务平台,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具个性、更有效率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市、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各镇(街道)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聘请率100%,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为12个居委会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3550次,针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783条。从全市选拔10名年轻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成立全市首支“一米阳光”公益法律服务队,通过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值班窗口、经常性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等,集中力量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帮助。整合司法系统退休老干部、律师等资源,培育扶植新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民主社区普法工作室、居敬社区法治促进会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阵地,为居民送上了“家门口”的免费法律服务。
    三是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有效实现法律资源共享惠民目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专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指派律师给予法律帮助,对援助律师给予办案补贴,2015年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4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417万元。出台《奉化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自2010年起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对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复杂纠纷等各类调解案件给予一定补助,并鼓励各镇(街道)按照1:1实行配套奖励,目前全市已有8个镇(街道)实行配套奖励,有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法律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公益法律服务的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通过表彰、奖励等手段加以补偿和激励,如评选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选各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先进等,通过政策上给予倾斜,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宁波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