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审计力促乡镇救灾资金补助规范化

28.09.2015  19:20

  2015年8月至9月,奉化市审计局在对莼湖镇政府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海葵”台风、“菲特”台风等救灾资金补助不够规范,为确保财政救灾资金用在实处,审计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帮助其整改落实。

一是规范制度落实。各镇(街道)应制定财政救灾资金补助政策,对上级救灾转移资金没有明确对象和本级财政救灾资金如何补助的要确定,制定补助范围、标准;在程序上做到受灾人申请、受灾情况说明、生产生活情况及受灾情况明细及图片要素齐全。

二是严把资金审查。一方面救灾资金要实行封闭运行,杜绝挪用、挤占,做到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审查补助申请人是否享受其他政府部门补助等情况,使救灾补助真正落在实处,防止重复补助。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设立公示栏和举报电话,对补助申请对象坚持二次公示,不定期对受灾补助对象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随时掌握资金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