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力促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机制

26.08.2015  20:01

  8月5日,奉化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财政改革、监管机制、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范统一,以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镇街道财政管理机制。

7月,奉化市审计局开展了对三个镇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镇街道财政预算编制不完善、超范围安排预算支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不明显、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漏洞、政府债务举高不下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出台规范镇街道财政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多项审计意见,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后,出台了该《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实行综合预算,并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到镇街道本级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也将由项目支出拓展到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二是各镇街道一律不得自行新增一类债务,新增二三类债务需按市政府批准的债务计划实施并报财政局审批,举债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对债务高风险的镇街道,将进行风险预警。三是加强对镇街道财政资金的监管。要求各镇街道在政府网站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增强预算透明度;建立健全抽查巡查、信息通报和财务内控三大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将关口前移,实现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另外,《意见》明确,在体制补助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还将安排30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镇街道的收入增幅、收支平衡、债务管理、财政改革、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