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查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罚款万元

21.07.2017  17:12

  近日,天台县局联合县公安机关查处一起用智能手机偷拍工艺技术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对当事人某管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此案为该局查处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前不久,该局接辖区内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某管业有限公司员工陈某未经允许进入其车间利用智能手机拍摄公司的相关生产技术信息,拍摄内容涉及到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请求市场监督部门予以处理。经调查,该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借到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送发票收货款的机会,带上技术人员陈某参观学习生产技术。两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到相关车间,利用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对相关的生产技术信息进行偷拍,直至被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并报警。陈某共偷拍了29张照片和7个视频,陈某偷拍的生产车间内容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生产技术信息,且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生产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陈某偷拍上述生产技术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在其管业有限公司生产上使用,该局在掌握充分证据材料基础上,认定上述偷拍行为为该管业有限公司单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该管业有限公司单位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