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17.11.2015  18:48
  根据年初的工作部署,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按照“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战略总要求,本着监管中体现优质服务的原则,稳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招投标备案项目115个,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79件,设计招标7件,监理招标11件,货物类招标18件(其中:公开招标87个,邀请招标28个)。招标控制价30.68亿元,中标价27.4亿元,节约建设资金3.28亿元;招标范围涵盖了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污泥处理等。今年共处理投诉案件2件,通过投诉处理,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打造了诚信环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阳光市场环境。始终把招投标的法制宣传工作摆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及时公开各招投标活动流程,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培训和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近两年的不断努力,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打造了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阳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2015年该市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做到“应进必进”,出现进场项目大幅增多,场外交易明显减少的可喜局面。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在招投标过程中极易出现诸多不规范的运作,严密完善的招标监管制度可以压缩围标串标的运作空间。为积极适应招投标市场新常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创新,招投标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认真执行预选承包商制度,预防“黄牛”随便到外地挂靠参与投标;认真贯彻执行高额保函制度提高参与投标的门槛,预防“黄牛”挂靠多家企业进行围标、串标;认真执行“一标一评”办法,在评标过程中,严格监督评委认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严禁低标高评,劣标优评;严禁打感情分,打人情分。这些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贯穿了招投标整个流程、每一个环节,使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有效防止了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的发生。
  二是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体制,试行“评定分离”制度。在以往制度创新的基础上,今年8月,该市下发了《丽水市设计和设备采购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操作细则(试行)》,该试点是“定性评审、评定分离”为核心的新一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落实业主负责制,实现专家定标向业主定标转变,真正回归招标投标的市场本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试点试行以来,已有中山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和丽水市中心医院的空调采购两个项目得到顺利试行,试行过程和试行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巡视组整改为契机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加强与招管办、发改、国土、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动,形成招投标活动整体合力,于9月23日至10月13日对2011年以来市本级及九个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29个由财政出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将监管的侧重点延伸至场外,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有效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能。并于10月上旬,要求各县市区针对区域范围内的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工作,落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四、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招投标工作。
  1、细化招投标过程,将整个招投标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及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标后监管阶段。招标实施阶段又划分为招标申请备案、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备案等环节,通过对整个监管程序的合理细化,对招标项目的监管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有条不紊。
  2、严把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和规划设计关口,从源头上杜绝招投标违规行为的出现,要求进行招标的工程必须要有投资计划书、控制价审定、规划上的“两证一书”,否则不予进入招投标程序,不接受招标资格、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备案申请。同时,进入招标程序后,从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发标到开标等有时限要求的,必须达到法定时间,方可转入下道程序。促进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3、严格控制业主行为,加强对招标人监管,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2015年该办在招标文件备案过程中严格审查确保规则合理,审查招标项目进入招标应具体的条件是否具备,审查评标办法和资格条件设置,主要依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设置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设置的资信分是否存在“量体裁衣”,审查专用合同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方面规定是否明确等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招标公平合法。
  五、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推进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
  招标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活动,在招标过程中对产生的大量合同、协议、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实行统一管理,对于招标事业发展是极其有益的。2015年该局招标办坚持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的建设思路,坚持社会化、法制化、标准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真实、完整、安全、效能的原则,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和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把招标工程的档案管理和数据资源建设工作纳入到招标工程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档案和数据资源的信息、证据和服务作用。
  1、在档案归档上,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了档案整理、移交、分类、归档、保管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并根据招投标项目档案的特殊性,请局档案馆专业人员制定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每个项目招标结束后由项目经办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填写卷内目录,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分类、归档。在档案使用上,建立了档案调阅申报、审批等流程,做到档案安全保管不丢失、不损坏,保证档案利用不泄密、不紊乱。
  2、推行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建设,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在市招管办的牵头下,该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于8月1日开始,各交易主体(招标代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已进入丽水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交易系统进行注册,通过注册的单位可即时获取丽水市电子交易平台相关交易信息,且在其有效期内,投标资格审查时无须携带原件,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截至目前,已有96家交易主体进行网上注册。(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