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1.12.2014  14:19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点击查看附件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2: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