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国地税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03.02.2016  16:52

  台州市局充分加强国地税合作,积极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全市高新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国地税联合重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国地税合作完善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使企业全面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并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税、地税、经济发展部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定期举办入库企业座谈会,让培育对象提前、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在各部门中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管理重点。

  二是充实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库。在现有48户重点培育企业基础上每年按照不少于“方案”规定比例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特别是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重视产品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的高成长性企业,及时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库,并建立一对一跟踪培育指导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三是国地税开展联合开展走访调研。国地税联合全市经济部门走访重点培育企业,督促企业完善帐簿,规范核算,自抬门槛,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量、质齐升挖潜开源。

  四是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联合政府扶持力量,优先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加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专利代理等配套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并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指导,为企业提供与科技创新直接相关的信息交流、决策咨询、资源配置等服务。注重财税政策与其他各类科技计划、人才、知识产权的集成,形成合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支持。(张剑芳 张梦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