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品味绿水青山
发表时间: 2017-06-30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4版
本报通讯员王雯 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
“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美丽浙江。”近日闭幕的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再一次将生态环保提升到新的高度。将浙江建设成一个“山水与城乡融为一体、自然与文化相得益彰”的美丽大花园,也成为全省人民对未来新的期盼。
从“绿色浙江”到“生态浙江”,再到“美丽浙江”,浙江绿色发展的脚步铿锵有力。10余年的生态战略换来了浙江绿色发展的全国领先,一幅秀美的生态文明长卷正在浙江大地徐徐展开。
“811”行动描绘生态文明蓝图
“制定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在去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建设美丽浙江”列入了“十三五”六大任务之一。
从2004年起,浙江省委、省政府相继部署实施四轮“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标志性工程,首轮“811” 生态环保三年行动突出8大水系和11个设区市的11个环保重点监管区的治理,遏制了环境恶化的趋势。2008年,第二轮“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全面启动,基本解决了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2011年,时长5年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启动,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又谋划开展第四轮即“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
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的一大焦点,是加快建成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通过绿色经济培育、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改一拆”、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屏障建设、灾害防控、生态文化培育、制度创新等11项专项行动,达到绿色经济培育、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灾害防控、生态文化培育、制度创新这8个绿色发展的目标,内涵和外延都更为丰富。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绿化美化为主要标志的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突出生态环境短板得到加强,全省生态环境面貌出现根本性改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四轮“811”行动从“环境污染整治”到“生态文明建设”、从“两个率先”到“两个领先”、从“关注环境质量”到“更加关注民生改善”,既一脉相承又层层递进,引领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绿水青山蝶变金山银山
在中国,浙江是经济发达的代名词。
可浙江也有着“先行发展的烦恼”:作为资源小省、经济大省,在经济高增长背后,曾经背负着不蓝的天、不清的水、不绿的山。
金华市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位于茜溪源头,曾经村里有316家家庭作坊式的水晶加工户,几乎占领了全部老宅——水晶打磨机日夜轰鸣,废水直排河道,外来务工人员蜂拥而至,大量无人处理的水晶废渣和生活垃圾使得原本白墙黛瓦的村庄一片狼藉。
痛定思痛,新光村开始彻底整治水晶行业,将水晶加工户全部予以取缔或搬移,同时投入100余万元开展全村沟渠清理、污水管网建设等基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古建筑、文化礼堂修复和村口景观、道路改造,以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等一系列工程,渐渐地,“旧”的古色古香新光村又回来了。
绿水青山唤回来后,这里丰富的人文历史、秀美的山水风光、质朴的古村老街,都成了最大的特色和资源优势,不仅引来了一批批青年创客,还带来了一波波各地游客。
从“卖资源”到“卖风景”,这背后,是浙江对生态重要性的预见和有力的制度保障。2016年9月,《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正式印发,形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空间管制机制。《区划》划出了超过700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并对环境准入区进行了明确规定。475个开发比较成熟,并允许二类以上工业项目进入的各级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或集聚点,被划入环境优化准入区。同时,按定点集中的原则,全省划定了142个环境重点准入区,即便是同意设立环境重点准入区的区域,也要求严格控制不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要求的新污染行业。
“一个区划一张图”如同隐形的保护伞,为生态保护设置了一道牢固的屏障,既重保护,又合理开发,规划浙江绿色发展的未来。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选择中,浙江找准方向,既守住了这片绿水青山,更由此收获了金山银山。
吹响剿灭劣Ⅴ类水号角
今年立春,浙江吹响了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的号角,比国家“水十条”提前3年、更高水平地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至此,从大江大河到小沟小溪,13万公里的河川上,处处能见到干部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身影。
近日,台州玉环市楚门镇“五水共治”办公室收到喜讯,西岙监测断面水质已达Ⅳ类水标准,终于摘掉了劣Ⅴ类水的“黑帽子”。
“西岙监测断面属于县控断面,上游的主要河流有田岙溪、东岙溪、隔溪坑,田岙溪是三条河流的交汇处。”楚门镇“五水共治”办主任王增标介绍,断面上游涉及田岙、东西、彭宅、石角、坑郑5个村,居住群众达6100多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放和沿河农业面源污染是该断面的整治难点。
针对这一情况,楚门镇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主管接户工程,把每家每户的污水管道都接入市政污水主管,目前,这5个村的污水管网接户率已达95%。同时,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整治沿河违建,开展沿河工业、“三产”行业废水达标排放整治,河道疏浚清淤等一系列剿灭劣Ⅴ类水的攻坚行动也如火如荼的掀起。
不只玉环市,捷报也正在从各地不断传来:杭州拱墅区半山桥、萧山区萧山出口、台州椒江区栅浦闸、温州瑞安市塘下等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Ⅴ类。2017年1至5月,浙江省控、市控、县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从2016年的6个、27个和25个降为3个、17个和13个。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已累计完成投资82.35亿元,治理前期排查出的1.64万个劣Ⅴ类小微水体。
如今,“五水共治”进入第4个年头,“江南水乡为水愁”的疑问早已远去,浙江群众无不由衷感慨:儿时记忆中,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故乡,又回来了。
严格执法一刻也不放松
日前,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主案犯鲁某首次犯污染环境罪刑满释放后,联合其余5人,未经环保等部门审批,擅自在临海市白水洋镇下林村开办了一个皮革加工点,并在厂内的温水处理池底部私设了一条长约两公里的暗管。2016年7月14日,鲁某雇用两名小工,在明知没有污水处理设备的前提下,进行“洗牛皮”加工,将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至厂外渗坑。仅开工1天,就于次日被临海市环保部门现场查处。因鲁某二次犯案,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几名案犯根据情节严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处罚金。
随着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权力,零容忍、高压态势,已成为浙江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新常态。
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专门发文,向全国通报表扬浙江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称“浙江打击力度一直位居全国首位”,并将浙江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典型做法归纳为6个方面:突出压力传导,倒逼监管责任落实;突出先行先试,压实各方监管责任;突出机制建设,打造全程监管链条;强化高压严管,推动企业自觉守法;强化行刑衔接,放大案件警示作用;强化多元支撑,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最严环保执法省份”,浙江当之无愧。
据了解,2016年,浙江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万件,罚款5.99亿元。其中,按日计罚案件79件,查封、扣押案件1325件,限产、停产案件34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9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7件,案件总数全国保持领先,执法刚性进一步显现。
此外,浙江省除了连续多年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还不断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做到在全省推行环保系统全员执法,在环境管理中督促企业守法,在执法过程中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