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第七个“浙江生态日”纪念活动 守护浙江绿水青山 助力“两美”浙江建设

03.07.2017  19:22

   6月30日,我省迎来第七个“浙江生态日”。由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纪念第七个“浙江生态日”暨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活动在杭州举办。副省长孙景淼出席活动并作纪念“浙江生态日”重要讲话。省法院院长陈国猛、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省政府副秘书长傅晓风、省环保厅厅长方敏、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等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省环保厅副厅长单锦炎主持。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代表150人参加了纪念活动。

  此次“浙江生态日”纪念活动旨在回顾近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总结我省生态文明先行者的先进经验和建设模式,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使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同时,进一步健全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作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孙景淼副省长在纪念“浙江生态日”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的生态环保工作,以及环保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协同机制建设工作。他表示,这些年来,我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先后作出绿色浙江、生态浙江、两美浙江建设等重大组织部署。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不断跟进,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浙江素材、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本。

  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全范围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大力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一个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具有四化江南韵味的美丽浙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方敏厅长在会上表示,今年6月30日是第七个“浙江生态日”。通过多年的努力,生态日活动已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文化符号,成为凝聚全省人民共建共享美丽浙江的重要平台,成为我省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有效抓手。以第七个“浙江生态日”为契机,举行省法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省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官办公室启动活动,具有特别的纪念意义,对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是一个有力的推动。针对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化机构建设;二是要深化制度运行;三是要深化交流互动;四是要深化专项行动。

  启动仪式上,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省高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层面公检法机关在省环保厅全面设立联络机构,打造最严环境监管执法省份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体现,开启了我省通过联合执法为“两美浙江”建设保驾护航的新模式。

  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和嘉宾现场参观了浙江生态建设成就展。

  

  启动仪式现场

  

  副省长孙景淼发表纪念“浙江生态日”重要讲话

  

  省法院院长陈国猛致辞

  

  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致辞

  

  省环保厅厅长方敏致辞

  

  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启动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

  

  省法院院长陈国猛、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启动省高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

  

  领导和嘉宾现场参观浙江生态建设成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