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资委着力规范国有企业资金存放行为

25.09.2015  10:49

今年以来,温州市国资委多举措规范国企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企业资金存放中的行为,最大程度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现象。

一是规范资金存放行为。出台《温州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本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行为。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防止账户过多造成资金闲置、管理混乱。同时,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未就资金存放作事无巨细的具体规定,避免因资金来源和企业性质不同,导致规定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提升资金存放效率。指导企业以合作银行对企业的贡献度大小为主要依据制订资金存放分配规则,做到可量化操作。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同银行协商谈判,在资金安全和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的前提下通过银行高收益产品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缩小存贷款利率差。鼓励企业采用招投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存放额度较大或流入较稳定的资金,最大程度提升资金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是修复资金存放漏洞。注重集体决策和公开透明;明确资金存放须在事前明确规则、事中集体决策、事后定期公示等要求;要求企业将资金存放情况纳入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同时,注重利益回避和报告;要求利益相关人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回避和主动报告相关情况,加强事前预防,让利益相关人远离“利益诱惑”、不被“亲情”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