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推进依法监管工作

28.11.2014  21:03

 

11月26日,省国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推进依法监管工作。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主持并讲话。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沈建平作中心发言。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各位成员、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阐释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深入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以法治精神引领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会议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为未来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全省国资国企系统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中央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

会议指出,推进依法监管必须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产保护体制与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国资国企领域的落实和延伸。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理性思考方式。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必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红线意识”,遵循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以法治精神引领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依法监管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依法治国决定的提出,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资本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法治环境。近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活力大幅提升,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资产总量和质量发生重大变化,但也必须看到,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国资管理规则制度不够统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够高、企业经营风险频发等问题依然存在。在推进依法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住那些具有带动性、关系全局的根本性问题,细化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和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推进依法监管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国资国企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进依法监管必须坚持统筹理念,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注重配套对接、协同推进。坚持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做好制度的立改废,进一步加大合法合规性检查工作力度,以良法善治推进全面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