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国资国企改革“1+11”制度初步确立

20.05.2016  19:44

近日,大榭财税局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至此,本轮国资国企改革“1+11”制度建设局面初步形成,即:“1个总体意见”—《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11项配套制度”—《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暂行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经营者薪酬考核办法》、《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暂行)》、《财务委派人员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若干意见》、《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指导意见》。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将进一步提升国资国企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反腐倡廉源头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