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国税稽查:“三结合”、“三突出”,税收宣传常态化

19.12.2014  21:33

      今年以来,湖州市局稽查局因地制宜地开展税收工作宣传。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推动各项税收稽查工作的开展。

   一、 运用“一案又说”机制,税收宣传常态化

      年初,创建了“一案双说”税务稽查工作机制,通过分析剖析发票违法、出口骗税、股权交易等方面典型案件,并按照“突出导向性、体现公正性、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建立相关考核机制,合理设置绩效考核项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在促进税收宣传、推动国税稽查的作用,努力提高稽查干部办案能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实现稽查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抓好三个结合,税收宣传务实化

      首先,做到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工作相结合。将税收宣传计划层层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稽查岗位,并将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其次,做到部门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根据税收宣传的特点,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加税收宣传,使税收宣传成为广泛参与的一项活动。第三,做到专栏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在办公场所宣传栏进行一次涉税违法行为的集中宣传,图文并茂,强化效果。

      三、突出三项活动,税收宣传社会化

      开展“送法到户话国税稽查”宣传活动。局领导和科室挂钩联系服务对象,对相关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走访,面对面针对个性问题解读税收政策。积极收集政府对稽查选案建议,每季度收集一次,努力提高选案工作的准确性、预见性。认真听取政府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服务科学发展,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服务,增强稽查工作互动性。

        开展“防范风险谈稽查需求”宣传活动。由稽查干部对企业开展涉税风险防范的辅导讲座,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日常税务管理三方面,详细分析企业容易发生税务违法行为的风险点,并结合检查案例就如何规范纳税行为、避免涉税违法风险进行讲解,并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从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日常办税、维护权益四个服务内容向纳税人征求对稽查服务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

        开展“执法沟通”宣传活动。实施稽查过程的沟通服务,与纳税人开展面对面的税法宣传服务。一是组织查前沟通。对稽查工作及时向纳税人进行介绍,加强被查对象对稽查执法工作的了解,从而理解和配合稽查执法,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开展查中沟通,掌握企业在创业发展中的困难和税收政策服务需求,对企业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征得纳税人的配合与参与。三是做好查后沟通,对被查对象开展处罚告知、听证告知、执行提醒等,主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设置《稽查服务建议书》。

      四、征纳双方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

      首先,稽查质效显著提高。大批干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学习中掌握技能,整体办案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今年以来,该局已查补税款1855.23万元,同比增幅32.29%;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8件,查补收入7582万元,数量和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了86.87%和68.85%;积案存量从年初的26件下降到3件,清理面达到了88.46%;成功破获出口骗税案件1起,实现了湖州地区出口打骗“零的突破”,查处案件的质量和数量、速度和深度有了明显提高。

      其次,纳税遵从不断提升。税收宣传,不仅让纳税人充分了解涉税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还为企业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降低涉税风险指明了方向。据统计,今年已有488户企业通过自查自纠申报纳税7468万元,直接减少企业涉税违法罚款成本2900万元以上,税收遵从度进一步得到提升;有效促使管理部门完善童装、纺织、耐火等行业的管理办法,童装、纺织、耐火行业的平均税负分别由上年的3.51%、3.79%、5.83%上升到4.02% 、4.10%、6.08%。

      第三,稽查形象得到提升。税收宣传,从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展现了稽查依法治税、公开透明的部门形象,消除了部分纳税人对稽查的误解,建立起税企互信合作的和谐关系,受到《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和《湖州日报》等媒体的关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第三方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纳税人对该局的执法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达到99.04%。(湖州市局  柴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