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地税率先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03.11.2014  10:29

  10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举行了河南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新闻通报会,对11月1日起将在全省税务系统正式施行的《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向新闻媒体进行了情况通报。人民日报河南分社、新华社河南分社、中央电视台河南记者站、中央广播电台河南记者站、凤凰卫视、新浪网等8家驻豫媒体,河南日报、河南卫视新闻频道、河南法制频道、河南广播电台、河南省政府门口网、大河网等14家河南媒体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海云介绍了自2008年以来,我省在公安、工商、质监、地税等50个系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充分肯定了河南省国税、地税联合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解决同案不同罚、防止裁量权滥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宗杰介绍了税务系统裁量标准和规则发布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吕太昌介绍了税务系统裁量标准和规则的主要特点,其中《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裁量的29条处罚条款进行了梳理,细化了52项行政处罚事项,划分出183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具体参照标准,压缩了裁量空间,切实体现了税务系统主动限权、自我约束的决心。

 

  河南省国税、地税联合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走在了全国前列,是我省国税、地税深度合作的成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必将对真正实现涉税行政处罚裁量 “同一把尺子、同一个标准”,构建和谐纳税关系,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