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明确今年八类政务公开重点

04.06.2016  03:50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资源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6年八类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并明确了每一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单位。

  八类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包括: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标准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司局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同时,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司局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查,各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