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揭晓

20.11.2015  18:34
  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结果日前揭晓。河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丁铁梅等20人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同时将按程序为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此外,71个单位、87名个人分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由全国总工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旨在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荣获此次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从各地报送的91个候选单位和107名候选人中,经过推荐审核、公示投票、评委投票等阶段最终产生。

  据了解,此次评选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候选单位涉及铁路、金融、航空、石化、钢铁、煤炭、电力、建筑、制造、公交、旅游、通讯、林业、公安、政法、文教卫生、市政、工商税务等20多个行业;候选个人中来自一线的职工和基层工作者占报送总数的67.3%。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候选名单的91个单位和107名个人都是在当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和企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均获得过本省(区、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得到社会的公认和高度评价,是当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代表,具有典型性和榜样性。特别是今年“五一”期间中央电视台“大国工匠”专题节目中的8名主人公,均在获奖名单之列,他们敬业奉献的事迹广为传诵,对激励一线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项表彰活动于1994年启动,目前每两年为一届,已评出181个标兵个人和170个标兵单位。活动对在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