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司法局“四举措”解决法律纠纷,排解社会矛盾

23.09.2015  11:53
 

路桥司法局“四举措”解决法律纠纷,排解社会矛盾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认识到位。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青年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来访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涉法涉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化解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要求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委会,交调、公调、诉调等专业调委会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苗头性、潜发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同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司法局与综治、信访、公安、交警、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研究矛盾纠纷调处方案,参与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范各类“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加强矫正帮教人员监管教育,确保稳控到位。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脱漏管或者重新犯罪的,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和社区矫正中心,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要求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定位手机使用、集中教育劳动、外出请假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违反监管规定,及时给予相关处罚。加强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的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其有无再犯罪倾向、思想动态和行踪,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和脱漏管现象发生。截至目前,走访摸排所有重点对象,个别谈话280次,一般对象走访工作完成90%,建档率达到100%,无人员脱漏管。

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服务到位。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积极构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体系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完善全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业务范围,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按照“应援尽援”要求,为农民工、特困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