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长暨军民要求“四个突出”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01.06.2015  19:23

  5月25日,金华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市长暨军民,常务副市长金中梁,组织部长温暖,市政府秘书长周剑敏及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长暨军民充分肯定了2014年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围绕四个“突出”对下一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突出落实“一把手”责任。抓好已经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整改问题按重要性分次序列清单,突出重点问题,简单明了。要限时整改,针对不同的问题明确被审单位不同的整改时限。要强化内部制度的管理,加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资产、资金管理。要加大追责,落实“一把手”责任,“一把手”要对审计整改直接担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要突出中心工作抓经济责任审计。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项目等方面强化审计,促进政策落地。要围绕“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津补贴发放情况等方面强化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要围绕“五水共治”、城中村改造、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等方面强化审计,加快提升我市城市品质,促进民生改善。

三、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要积极推进办案工作,充分发挥各纪检组长作用,加强中层干部监管。要积极推进干部监督工作,通过审计查实的问题,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教育的要教育,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干部监督的作用。要积极推进干部教育警示工作,市监察局要将已经查实的案例汇编成册,制作成可读性强的读本向广大干部宣传分发,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干部,真正发挥以案促防、以案促教的作用。

四、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要创新监督方式,将市管的二级事业单位,从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安排三年轮审,由市委组织部下达计划、市财政局安排资金、市审计局牵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创新公开方式,对年度审计结果以集体通报会的形式向当年度被审计对象公开审计结果;对于查实的典型案例可通过各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