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近年以来,面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土地流转经营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实困难,嘉兴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助推就地就近城镇化。主要做法:
一、创新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吸纳就业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由农村居民、经济合作社或社会团体发起,吸收农村闲置劳动力参加,对外提供劳务服务,对内实行自我管理,搭起农民与市场、农民与企业、农民与岗位桥梁。
一是出台《嘉兴市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对农村劳务合作社在登记注册、税收、农业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和优质服务,并给予2-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示范性农村劳务合作社的,可获得5万元或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提供公益支持,把农村劳务合作社作为承担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无偿提供经营场所与办公设施。
三是拓宽业务渠道。如海盐县依托基层人力社保信息网络平台,为合作社进行宣传和对接,提供劳务需求信息。同时,将由公共财政支付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道路养护保洁、河道保洁等劳务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担。目前,全市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202家,吸纳社员19092人,社员人均月收入1360元左右。
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保障就业
将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建立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帮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是推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拟订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发放补贴2929.72万元。
二是强化就业服务活动,实施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工程,开展“春风行动”、“333就业服务月”、“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共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468户,帮助40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近5万人。
三是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深入实施公益性岗位进村工程,全市进村达标数810个,达标率为100%,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179个,全部用于安置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4050”人员、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边缘户人员等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四是做好生猪养殖退养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退养人员落实扶持政策,鼓励生猪养殖人员转产转业,共帮助退养人员实现再就业32932人,转移就业率达69.22%。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稳定就业
将农村劳动力继续培训重点转到提高职业能力上来,着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的职业素质能力总体上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是完善培训政策,落实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确保农民工与其他在岗职工享受同等的培训待遇。
二是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会同农办、教育、建设、工青妇等部门,开展“千万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青年农民工素质提升计划”等系列培训,为农民工提升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同时,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建立农民培训项目后备库,每年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摸清农民培训需求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是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广“校企结合”的培训模式,通过提高门槛、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