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08.03.2017  20:23

  “双随机一公开”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发〔2016〕30号文件、国办发〔2015〕58号等文件的出台,对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嘉兴市统计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以此为契机,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一是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和《浙江省统计局系统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规程》(浙统〔2016〕38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嘉兴市贯彻实施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确定了嘉兴局开展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二是 在2016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沈周明局长对全市开展“双随机”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嘉兴市局、县(市、区)统计局在制定年度统计数据核查对象计划总量时,随机抽查的比重不低于计划总量的30%,今后逐年提高的目标,使“双随机”工作逐步在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和法治人员心中生根发芽。 

   二、明确措施,分类实施。 嘉兴局以嘉统〔2016〕34号文件的名义出台了《嘉兴市统计局系统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规程》,对“双随机”检查从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等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的确定。文件规定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稽查)随机抽查前,应当按照本次统计数据检查领域和范围,将统计数据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等距抽样或分层抽样等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检查对象。二是统计数据检查人员的组成。嘉兴局在全员执法的基础上,设立了局属专业执法检查人员人才骨干库,并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从市局及各县(市、区)局从事本专业统计的人员中随机选定。 

   三、明确责任,分工有序。 嘉兴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把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开展统计检查的双随机工作,并确定了随机抽查的比重和数量。同时,明确局统计法规处为职能处室,负责牵头,局相关专业处室(中心)密切配合。 

   四、实兵演练,认真探索。 2017年,嘉兴市统计局局法规处和计算中心密切配合,由法规处提出总体设想要求,由计算中心完成计算机随机抽查程序设计,随机抽取稽查单位。目前,计算机随机抽取程序已设计完成,已从某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上报单位库中抽取了二家单位;同时,从市局执法检查人员骨干库中抽取了二名专业人员开展实地检查。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工作正全面展开,进一步夯实了嘉兴市依法治统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