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取得成果

05.01.2015  10:41


  年初以来,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在理论上不断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是高质量完成了省政府重点工作——《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2014年5月22日,在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上,《指标体系》获得顺利通过,并已颁布实施。时任省长巴音朝鲁对《指标体系》给予高度评价。我省的《指标体系》是继湖北、广东之后,在全国第三个拥有《指标体系》的省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二是完成了与省委党校合作的省社科基金办重点指南课题项目《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从理论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对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高标准完成《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撰写,省法制办形成了《盐业管理体制变革及相关法律法规评估研究报告》。报告不仅对《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而且,还对我国盐业体制变迁、现行盐业管理体制特征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四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课题研究成果丰富。省法制办本着“借外脑与练内功”、“借助高校科研力量与锻炼自己科研队伍”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先后与吉林大学合作了两个课题:一是《城市管理机制创新的法治思考》;二是《基于法制信息化建设
强化软环境治理问题研究》。以上两个课题已经全部顺利结项。同时圆满完成了《吉林省“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课题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