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24.11.2014  12:15
让行政执法监督的翅膀硬起来——吉林省四平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长期以来,受机构、编制、人员、职能、依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监督效果不够理想、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如何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扩大影响、树立权威,是政府法制部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必须破解的难题。2014年以来,吉林省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在此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批制度。年初下发专门文件,督促各部门报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根据各部门报送情况,经认真审核后,共审批了市质监局等24个部门的检查计划。同时,采取现场跟踪调查的方式,实地查看执法部门是否按计划要求向被检查对象出示了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登记表,有效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送制度。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规定了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五项指标,要求各部门于每季度末汇总后向法制办集中报送。此项制度的实施,既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又为开展行政执法评议乃至依法行政考核提供了基础信息和数据。

  三、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对市工商局等8个部门报送的9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处罚机关予以整改。如审查发现某局(2014)2号行政处罚卷在告知当事人复议机关中漏列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并及时与该局联系,督促整改。该局进行了及时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了强化监督和制约,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滥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起草了《四平市行政执法若干规定》,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反复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七届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于近日内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规定的制定,填补了我市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的制度空白,是我市为行政执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而进行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对于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坚决治理行政执法领域行业不正之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规划、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结合省法制办部署的集中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了专项活动检查,使专项整治活动始终在健康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表扬。

  六、大力开展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加强了与信访、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拓展案源,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案件4件,均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被举报单位自行纠正,目前,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已经改正。同时,受市政府指派,办理涉法信访案件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为市政府最终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