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初显成效

02.06.2015  12:06
              台州市司法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创建活动。2015年,全市共申报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8家,创建率100%,申报率88.9%。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862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93次,处理人民调解案件1464件,解答法律咨询3231人次。
              一是加强业务规范,推进标准化建设。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中着力做到“四个统一”:场所布局统一,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大厅设置办事窗口,并配置开展深度服务所需要的接待室(谈话室)、调解室和资料室;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在设置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四个基本服务窗口基础上,增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管理,以及司法鉴定、律师服务引导等窗口,窗口总数合计达75个;服务设施统一,设置残疾人便捷通道,服务大厅配备电子宣传屏、电子触摸屏、座椅、书写台、饮水机等服务设施,置备法律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及时就地查阅法律法规;工作规范统一,实现挂牌上岗,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实体化运作。中心主任由县级司法局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局政工科统一从业务处室骨干中抽调组成,以岗定责,人员相对固定,改变以往各窗口由对应业务科室分别管理的做法,日常工作统一接受中心领导的安排、管理。建立健全中心负责制、窗口责任制、业务科室联系制,及时对中心受理的各类业务进行处理,确保中心高效、有序开展工作。目前,全市9家县级中心工作人员总数127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98人。天台县局由一名党组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16名工作人员打破原先的科室归属,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大整合,吴爱英部长视察期间,给予了“工作人员少,工作做得多、做得好”的高度评价。同时,通过制作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中心的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台州市局还专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对每个县(市、区)百名群众随机调查,听取其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定期进行通报,不断提升了群众知晓率。
              三是加强载体创新,推进信息化保障。9个县级中心全部接入司法行政专网,开发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提供“请律师、办公证、找法援、寻鉴定、约调解、学法律、助司考、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地图”等九方面的法律服务咨询、预约、投诉、机构查询、网上申请等服务。同时,开发公共法律服务视频面对面子系统,在市、县两级中心设立10个视屏接待窗口,由值班律师向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视屏解答业务;设立网上调解室10个,由中心承担网上调解室的直接申请受理、调解实施,并为其他调解组织申请使用网上调解室开展答疑、协调、指导等各项服务。开通“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平台,不间断推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并通过微信互动接受公众关于中心工作各类咨询。通过强化信息化保障,开展网上平台与实体平台间的工作互动,有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