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把好三个关,强化依法行政

22.03.2016  12:49
2015年,平湖市司法局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了以规范指导、规范监管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规范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被市政府评为“二○一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先进单位”。 一是把好 队伍建设 关,依法行政正规化 。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核心,充实力量,重心下移,抓好持证上岗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3月,安排包括新招进的公务员在内的10人,参加省司法厅的行政执法培训,以提高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率。目前,全局共有25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各科室均配有1名以上法制员。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机制,通过机关政治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形式进行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善于执法,促进司法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 二是把好 规范管理 关,依法行政制度化。 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全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形成以法制科为主导,各科室配合,法制员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实施体系延伸,各司法所长具体负责贯标工作,促进派驻司法所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深化司法行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安排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进一步梳理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文件,对司法局负责实施的省、市扩权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作统一的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对下放审批权限工作的“无缝对接”,执行行政许可事项1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4项,确保权限下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把好 职能梳理 关,依法行政科学化。 把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重中之重,出台5项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执法、管理、考核等更加科学规范。组织行风评议活动,从社会各界聘请6名法律服务行业特邀监督员和5名司法行政行风监督员,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及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并通过召开交流会、行风评议及民主恳谈,听取对依法行政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