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司法局“四新”推动假释人员教育管理

11.08.2015  11:04
 

下城区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假释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假释人员脱漏管和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集中教育有新方式。全区8个司法所每月组织假释人员和其他矫正对象一起集中教育学习和个别谈心,每月至少谈话1次,谈话前事先构思好谈话的内容和方式,有目的地进行思想交流。邀请心理学老师开展心理讲座,对假释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引导他们正常回归社会。推行“交心日记”。要求假释人员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及活动情况,及时了解假释人员的心理变化和生活需要,随时调整矫正措施。

二是社区服务有新思路。从人性化管理出发,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针对有的假释人员已走上工作岗位,时间难统一、人员难到齐等问题,采取集中社区服务和分散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安排假释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社区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还推行了 “菜单式”社区服务表,把假释人员可供开展的社区服务分为四类,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义务服务、社会活动创建、个性特长类等共18个小项。根据自己的特长提供公益服务内容,使假释人员增强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三是专项清查有新进展。每日通过信息综合管理平台、GPS手机定位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等信息化手段,对全区假释人员进行核对,防止脱管、漏管。对警告、等级管理调整和居住地变更等情况,逐一核查。连同区南、北两片检察室的检察官,一起走访检查 8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对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检察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横向协作有新成效。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假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改造、矫正情况,加强假释人员的教育管理,区司法局每年联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对全区的假释人员进行集中走访帮教。通过走访帮教,深化假释和社区矫正的有效对接,进一步促进假释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也有效促进假释人员认罪服法、回归社会,实现了假释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5年上半年,区司法局走访假释人员400余次。在假释类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无一假释人员脱管、漏管,无一假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下城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