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司法局“内外兼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17.02.2016  11:27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椒江区司法局采取“内外兼修”的方式,积极提升自身能力,努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去年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各司法所都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人员之间“一对多”的情形,监管压力大,也导致监管质量不高,难免出现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的建设,从人员编制及经费上保证工作人员的质量及数量,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增加培训次数,保证工作人员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从而提高工作成效。另外,社区矫正对队伍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这项工作既需要法学、犯罪学的专业知识,又需要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所以就需要构建以国家专门机关为主、以来源广泛的社会力量为辅的队伍。要鼓励更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他们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2015年全区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培训班11班次,培训社会组织骨干人员900余人次,使他们成为了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支有生力量。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工作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缓解“一对多”造成的监管压力。因此该局通过手机定位和信息交互等手段,实现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矫正对象的位置和移动轨迹。至2015年12月,该局已经对全区600余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各基层司法所可以通过平台随时查看矫正对象的社区服务、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心理矫治、走访登记、请假审批、目前定位情况和考核奖惩等信息,简化了工作人员的手工操作量和上门走访调查的次数,解决了矫正对象越界告警、到期警示等监督难题。信息化管理大大提升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三是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合力,相互支持与配合。因此,司法所要主动与其它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其它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也要积极履行职责,把矫正工作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司法机关,各部门间保持良好的信息共享关系。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履行职责的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既要分工负责,严格依照法律和各项规定履行职责,又要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去年11月,椒北公检法司等部门就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探讨一年来协调配合机制的运行情况,总结得失,研究对策。为协调配合机制的进一步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