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调研

30.07.2020  16:57

  本网讯 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是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有16年。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总结提炼经验,提升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于7月至8月中旬开展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调研。

  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的带领下,监察司法委组织人员分别赴杭州市及江干区、温州市及乐清市、舟山市及普陀区等地实地调研,并委托部分设区的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调研。按计划,8月上旬,监察司法委将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和反馈。

  此次专项调研也是为社区矫正地方立法做前期准备。通过调研,全面梳理分析《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今后适时制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办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