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三项举措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17.09.2015  23:03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台州市司法局通过“强宣传、优服务、扩队伍”三项建设,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一是强化工作宣传。 部署开展两办《意见》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围绕《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平台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力求“电视报刊上能看到,广播电台里能听到,网站、微信能查到,领导群众能知晓”,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全市政法干警“进千村入万户、创平安促发展”活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动,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传播法治正能量”、“法律援助千里行”等系列主题活动,先后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社区)、进广场、进军营、进监狱、进学校、进礼堂等大型宣传服务活动48场次。6-8月,全市通过各类网站、微信、电视、报刊等传媒,发布和刊登法律援助公告、工作动态、工作案例、工作指南等各类信息226条。编印《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主题宣传资料合计达35万余份,达到了法律援助工作既发力也发声的社会效果。

二是优化服务机制。 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采取1+1模式,即中心一名专职律师加一名其他工作人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每两周一次定期到各社区、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实现法律援助“零时空”服务。拓展“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领域,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接,市民拨打12345热线后,有关法律咨询问题直接转接到12348服务热线,进一步扩大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覆盖面和知名度。依托全面建成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率100%,村(社区)法律援助顾问兼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承担村级服务点的日常工作,有力扩大了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利用新建成的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以市、县10个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由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坐班,开设“法律援助视频面对面”系统咨询服务,面对面解答公众有关法律咨询。

三是扩充援助队伍。 建立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团,通过在台州日报、局门户网站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法律援助机构审核的方式,成立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团,公职律师承担法律援助协办员、宣传员、监督员、研讨员、调解员“五大员”的角色,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分布在全市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整合公职律师力量,助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成立法律援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量监督团,通过与市人大法工委、代表工委的沟通联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员长效机制,邀请热心公益事业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议及建言献策等工作,积极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台州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