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01.03.2021  10:21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推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落实,2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对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省政府副省长高兴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平、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俊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主持会议。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首次将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基础性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创设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条例于去年12月24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对此作了专门介绍。浙江先行开展数字经济立法的创新实践,为国家和兄弟省份加强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提供了经验借鉴。

  梁黎明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抢占未来发展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浙江率全国之先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法规,积极探索数字治理路径,为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深化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贯彻实施条例的使命责任,在“两个维护”的大自觉、“三个新”的大视野、全省数字化“硬核”改革的大战略以及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的大发展中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努力使法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

  梁黎明要求,要突出重点内容、紧抓关键环节,着力提升贯彻实施《条例》的整体效果。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基础保障。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科学编制和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推进全省各地数字经济整体协同发展,优化完善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学化水平,更好突出“指挥棒”的综合导向;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对数字基础设施的位置、空间布局等作出安排,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与主体建筑实现“三同步”。二是注重数据管理、推进共享开放。科学界定公共数据范畴,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都要作为公共数据资源,按要求进行共享和开放;强化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好公共数据核实更正制度,采集单位要对所采集公共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强化公共数据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的违法活动,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和技术保障,切实维护数据安全。三是注重数字赋能、提升产业能级。狠抓产业培育壮大,聚焦数字安防、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等重点产业,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保障供应链安全,培育产业集群;优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培育多层次、递进式数字经济企业梯队,促进大中小微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共生;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技术支撑保障,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完善与中小微企业工作对接机制,及时满足相关场景需求,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四是注重整体智治、深化数字治理。积极推进数字社会建设,依托“城市大脑”等形式创建智慧城市,推进数字教育、智慧医疗健康、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快未来社区示范建设步伐;解决好城乡、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问题,加强乡村特别是山区、海岛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针对老年人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现实问题,细化落实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切实满足服务需求、改善服务体验。五是注重奖惩并重、增强执法刚性。强化政策集成,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土地、电力、软硬件等资源要素,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统筹协调,引导支持高校、企业等协同攻关数字经济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培养数字经济人才,健全新业态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法律责任规定,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问责追责,切实让法规制度长出“牙齿”、彰显权威。

  梁黎明强调,推动法规规定的有效落实落地,是各级各方面的共同责任。要落实落细法规宣传普及,落实落细制度衔接配套,落实落细执法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持续跟踪监督,强化协同联动、注重跟踪落实,共同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生动局面,确保条例得到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实施。

  高兴夫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政府及部门是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着力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行动自觉,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全面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工作、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清单化明确责任、立体化宣传解读、体系化制订措施,切实提高宣传贯彻条例的质量效果。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聚力推动数字化改革、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奋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省级有关部门要带头贯彻实施,市、县(市、区)政府要细化落地,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落到实处,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创造更多的标志性成果。

  省经信厅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的市人大、政府及相关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